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是为了百姓生计以及基础建设,在青黄不接的时候,由政府出面向农民借贷。另一方面,把青苗钱与农田建设的钱组织到一起,整治农田兴修水利。
另一方面,王旁来邕州朝廷不派兵力,王旁既不能拥兵自重,又不能弃守邕州,如此关键的位置,这个难题放一般人都会愁死了。可王旁偏偏不是一般人,王安石的募役法,保甲法,兵将法刚刚好解决了这些问题。
在这几个项法制中,王旁下令免除官府对百姓的差役,官府用人派差必须要从招募兵役,但是官府的经费是要经过严格审批,这样官府在招募用人的时候,便不敢滥招,同时百姓也从摊派的上差中解脱出来。而保甲法则起源很早,自春秋战果时候就有了,简单概括就是乡村住户组织起来,每五家组一保,五保为一大保,十大保为一都保。凡家有两丁以上的,出一人为保丁。农闲时集合保丁,进行军训;夜间轮差巡查,维持治安。保甲法既可以使当地壮丁接受军训,与正规军合并为用,更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,同时还节省了大量的军费。
当然,王旁之所以要推行保甲法,也不简单的为是为节省费用,邕州属于边境重地,保甲法除了能防止农民作乱,而且还增加了抵御外地的防卫力量,这点上王旁绝对是赞同父亲的真知灼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