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店中已经住了半个多月,我整天窝在房中,因为自己记忆的缺失,很多事情只能凭本能,这让我觉得非常不安,虽然陵墓已经重新填好,但是难保街上有认识我的人,若再次卷入一场宫斗深渊,肯定玩儿完,下次被活埋就不一定能遇到两个爱财的盗墓贼了。
耳环抵押后换来的钱已经用得差不多,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,终于有一天,当我在房中埋头苦思之时,他叉腰冲进我房中,叫我包袱款款,收拾东西走人。
身上已经没有可抵押的东西,几件并不贵重的信物我不想抵押,因为越不名贵的东西越可能证明我的身份。银戒指被我戴在右手无名指上,为了遮挡它的龙纹,我又用红色细丝线紧紧缠绕了一圈,黑色围棋子我小心地放进贴身香囊里,一起放置的还有蝈蝈对钗。
收拾好与老板娘对换的那一套衣物,我素面朝天走出客栈,大街上人来人往,分外热闹。在街头垂首走了几圈,还是很茫然,谁认识我?我又认识谁?
“有人抢东西啦,抓坏人。”一个很奇怪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,说她奇怪,不仅因为分贝高于常人,还因为发音极不标准,竟然夹杂着英语发音。